关于申报参加滨江商务区北片
14-01B和17-05地块挂牌出让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本地大企业大集团的发展,打造企业总部基地,市政府推出了市区滨江商务区北片14-01B和17-05二块地块,近期通过公开挂牌出让对外招商,其参加对象为:经全国工商联评定列入2006年度全国上规模民营企业500强或经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评定列入2007年度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温州企业。
为做好此项工作,让各有关单位对相关情况有所了解,我们将有关资料(见附件)寄给你们,请有意向参加挂牌的企业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于9月10日前反馈至温州市国内招商中心,并请各申请企业根据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我们将在近期启动挂牌出让程序。各相关前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商咨询洽谈。时间:2008年9月11日至2008年9月20日,地点:温州市国内招商中心(中通大厦6A,电话:88968286)。
(二)情况说明会。时间:2008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米兰国际大酒店8楼莱茵厅(南浦路天利嘉园A幢,电话:88018888)。
(三)现场踏勘。时间:2008年9月18日下午3时正,集合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民航路128号),集中统一前往。
(四)资格审核。时间:2008年9月21日至2008年9月30日,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温州市国内招商中心(新城大道中通大厦6A,电话:88968286)。
联系方式: 温州市国内招商中心(地址:新城大道中通大厦6A)
联 系 人: 郑金尧 电话: 88968286、81956158,
厉 捷 电话: 88968282、13057826999
传 真: 88968288 邮箱: wzszszx@126.com
附:申请登记表和相关材料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企业申请登记表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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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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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属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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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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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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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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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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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
纳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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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营
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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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信或所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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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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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商务区北片14-01B和17-05地块
挂牌出让基本情况
一、地块情况。滨江商务区位于瓯江南岸转弯处,西起市区环城东路,南以江滨路、黎明东路经府东路、学院路、汤家桥北路和蒲州河延伸至状元的龙腾路和机场路为界,东、北以瓯江为界,主要由洪殿片区、会展商务区、商务南片区三部分组成,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1.5平方公里。
滨江商务区北片14-01B、17-05地块净出让土地面积分别为9500平方米、8034.3平方米,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分别小于48600平方米、37100平方米,地块功能为商办。
二、出让方式。采取挂牌方式。
三、参加竞买者的条件及要求。为打造总部经济,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参加对象的条件及要求为:
(一)经全国工商联评定列入2006年度全国上规模民营企业500强或经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评定列入2007年度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温州企业;
(二)14-01B地块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上款条件的企业联合报名参加挂牌,17-05地块由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上款条件的企业联合报名参加挂牌。由两家以上企业联合报名的,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联合报名协议书,竞得后可以按照协议规定的比例分为相应个产权证(产权证分割数量须与联合报名企业数量一致);
(三)企业参加报名,须由温州市经合办审查资格条件;
(四)报名者只能参加一个地块的挂牌。
四、本次出让地块用途为竞得企业自建总部大楼,只能作为自用,产权不可分割转让。
五、为确保总部大楼项目高档次、高质量,上述14-01B、17-05地块每平方米建设投资(不含地价款及室内装潢造价)须在6000元以上。工程竣工后,由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建设局、规划局、财政局对每平方米投资进行核实,如每平方米建设投资(不含地价款及室内装潢造价)低于6000元,竞得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其差额部分作为违约金,竞得者须在1个月内上缴市财政,逾期加收5‰的滞纳金。
六、上述14-01B、17-05地块要求在中标后6个月内动工,竞得者须在国家规定的工期内完工,投入使用。
七、本次挂牌的两个地块均设立底价。
八、申请程序。
(一)参加滨江商务区北片14-01B和17-05地块挂牌,申请企业先向市经合办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登记表(附件1);
2、企业列入上述500强的相关证明材料;
3、联合报名协议书(如有两家以上企业联合报名的须提供)。
(二)申请企业凭市经合办出具的资格审核单,参加招投标报名。
九、申请企业应保证提供的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信息客观、真实,发现虚假伪造的,予以取消申请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