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参加杨府山总部基地
挂牌出让的函
各异地温州商会:
在外温州人是温州发展的宝贵资源,发挥在外温州人的作用,吸引回乡投资创业,把独特的温州人优势变为温州的经济优势和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温州人经济和温州经济的共同发展,一直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为此,市委、市政府推出了拟在年内开工建设的滨江商务区杨府山总部基地(167亩),把它作为吸引在外温州人回乡创业的一个重要平台,近期就要公开挂牌出让,其参加对象为在外温州人投资的法人企业。
为使全国异地温州商会各会员企业对我市总部基地的建设内容和公开挂牌出让情况有所了解,让更多的在外温州人企业能公正公平参与挂牌,我们将有关资料(见附件)寄给你会,请你会通过各种形式向有关人员、全体会员企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登记表(加盖商会公章)于9月 20日前反馈至温州市国内招商中心,同时各申请企业要根据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我们将在近期启动挂牌出让程序。各相关前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商咨询洽谈。时间:2008年9月21日至2008年9月28日,地点:温州市国内招商中心(中通大厦6A,电话:88968282)。
(二)情况说明会。时间:2008年9月22日上午9时正,地点:温州万和豪生大酒店百合苑(地址:江滨东路1号,电话:89866666)。
(三)现场踏勘。时间:2008年9月22日上午(说明会后,参会代表统一前往)
(四)资格审核。时间:2008年10月6日至2008年10月15日,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温州市国内招商中心(中通大厦6A,电话:88968282)。
联系方式: 温州市国内招商中心(地址:新城大道中通大厦6A)
联 系 人: 厉 捷 电话: 88968282、 13057826999,
黄 琼 电话: 88968287、 13057826999
传 真: 88968288 邮箱: wzszszx@126.com
附:申请登记表和相关材料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企业申请登记表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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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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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属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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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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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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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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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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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
纳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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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营
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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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信或所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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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侨办或
市台办或
商会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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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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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商务区杨府山总部基地相关资料
一、滨江商务区基本情况
滨江商务区位于瓯江南岸转弯处,西起市区环城东路,南以江滨路、黎明东路经府东路、学院路、汤家桥北路和蒲州河延伸至状元的龙腾路和机场路为界,东、北以瓯江为界,主要由洪殿片区、会展商务区、商务南片区三部分组成,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1.5平方公里。
滨江商务区其主要功能定位于:其一是辐射浙西南、闽东北区域的商务服务、会议展示、信息交流、金融交易为主的商业金融服务功能,主要有商务办公写字楼、会议展示中心、金融交易中心、购物中心等;其二是面向海内外商业企业和服务于轻工制造业的总部经济创业功能,主要有总部基地、温州人创业园、SOHO创业区等; 其三是城市购物休闲、旅游观光娱乐等功能,主要有沿江景观带、中央公园、杨府山公园、上陡门公园、高级酒店服务区、大型商业文化娱乐综合体;其四是城市现代滨江型居住功能,展示现代温州绿色滨江人居环境的特色,主要包括洪殿、桃花岛、蒲州的大型滨江居住区。
滨江商务区地处城市中心区腹地,作为温州城市重心东移的转移点,地理位置具有十分特殊的重要性。滨江商务区在地理位置上得天独厚,拥有瓯江南岸优良的10.5公里岸线、杨府山区域特有的环境优势及大片宝贵的土地资源。周边的道路、防洪堤等基础设施将相继建成,与高速公路、机场便捷畅达。
根据计划,我市滨江商务区建设目标是从3年整体推进,5年初见规模,10年基本建成,规划建设一个建筑面积1350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占37%,投资量达2000亿元左右的商务区,使之成为温州城市的主要功能区,成为经济总部基地、金融机构、购物中心等集聚区。
二、杨府山总部基地基本情况
总部基地位于滨江商务区的东北部,东面紧靠瓯江及沿江防洪堤,北面连接着规划中的中央公园绿地带和在建的香格里拉大酒店,西面紧邻规划中的SOHO商务公寓区,南面与在建的七都大桥相接。总部基地西接金温铁路、金丽温高速公路,东临甬台温高速公路,距离温州永强机场与七里油港万吨级港口20多公里,区位条件优越,交通便捷。规划总用地面积167亩,建筑面积约22.6万元平方米。总部基地在设计上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体现智能化、低密度、生态型和资源共享的规划理念。它由一组点式高层塔楼在区域地块外围形成空间大围合,高层建筑群三面围合,沿江建筑尽可能开放,体现滨水建筑的特点。周围高、中、低的大围合形态使建筑群自成一体,形成中心区相对独立的总部基地。地下空间有地铁、商业街、地下道路、停车场、人防等,与整个滨江商务区地下空间连成一体。
总部基地以集商务办公、产品展示、信息交流、研发创意、配套设施等功能于一体的五大功能定位,建成后将致力于建立和引进高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机构、技术创新机构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吸纳市内外和境内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等,设立集研发、技术支持与推广、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心,以较低的商务成本、高档的商务环境、完善的配套服务,成为企业商务办公、对外交流的重要场所。
有关杨府山总部基地的详细资料,请参阅上次寄给你会的《杨府山总部基地招商指南》或登陆温州国内经济合作网查阅相关资料(http://jhb.wenzhou.gov.cn)。
三、杨府山总部基地地块挂牌出让基本情况
(一)地块情况。杨府山总部基地规划上分为4个地块,即16-01、16-04、16-03、16-06地块。净出让土地面积分别为14099.9平方米、19061.7平方米、14558.2平方米、14948.3平方米,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分别小于47000平方米、79900平方米、47000平方米、60500平方米。16-01地块功能为酒店,其他3个地块(16-04、16-03、16-06)功能为商办。16-01地块与16-04地块合并为一个地块出让,16-03、16-06地块分别出让。
(二)出让方式。采取挂牌方式。
(三)挂牌出让地块其他情况。出让人按现状交地。本地块在挂牌前尚有需外运的土方,竞得者需自行组织外运,出让人不再支付费用。土方外运堆放地点由温州市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在灵昆安排落实。
本次出让3个地块(其中16-01地块与16-04地块作为一个地块出让)的地下空间应当首先确保和满足人防、停车及其他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16-04、16-06地块地下空间应与商务六路地下车行道衔接。
(四)杨府山总部基地参加挂牌对象的条件及要求。为打造在外温州人总部基地,本次出让3个地块的挂牌参加对象为在外温州人投资的法人企业,且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及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股东必须是全国异地温州商会(地级城市以上)会员(报名时须凭温州市经合办的证明),温籍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报名时须凭温州市侨办、台办的证明)。
2、企业须在全国异地温州商会所在地注册登记(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须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登记企业),商贸类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其他类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并由5家以上符合上款和本款条件的企业联合报名,报名时须提交联合投资协议书,每家企业在联合投资中所占的股份不少于10%。
3、竞得者应在竞得后2个月内,按国家有关规定程序成立注册地在温州市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公司,对本地块进行投资开发经营。竞得者成立的公司的技术力量应符合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公司规定的标准。
4、企业参加报名须经温州市经合办审查资格条件。
5、报名者只能报名参加一个地块挂牌。
6、16-01与16-04地块参加挂牌要求。本地块要求在16-01地块建设五星级标准宾馆,报名者须提交建设投资经营五星标准宾馆的承诺书。竞得者在竞得后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程序自行申报成立公司,在16-01地块进行投资建设经营。
(五)为确保总部基地高档次、高质量,上述地块每平方米建设投资(不含地价款及室内装潢造价)须在6000元以上。工程竣工后,由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建设局、规划局、财政局对每平方米投资进行核实,如每平方米建设投资(不含地价款及室内装潢造价)低于6000元,竞得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其差额部分作为违约金,竞得者须在1个月内上缴市财政,逾期加收5‰的滞纳金。
(六)16-01与16-04地块、16-03地块、16-06地块竞得者必须在项目建成3年内,引进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企业(注册地在温州市区杨府山总部基地中标地块内,不含已在温州注册的企业)一家以上。达不到要求的,竞得者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中标地价的30%缴纳违约金,在3个月内上缴市财政,逾期加收5‰的滞纳金。
(七)上述16-03地块、16-04地块、16-06地块产权可以分割转让,但竞得者企业自用比例不得低于25%,销售比例不得大于75%,销售对象必须是符合温州市产业导向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销售对象须经温州市经合办鉴证后,房管部门和国土部门方可同意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办理。
16-01地块产权作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转让。
(八)上述16-01与16-04地块、16-03地块、16-06地块要求在中标后6个月内动工,竞得者须在国家规定的工期内完工,投入使用。
(十)本次挂牌的地块均设立底价。
(十一)竞得者的确定。本次挂牌出让采取起始价起挂,截止时出价最高且高于底价竞得的方式。在挂牌截止时,各地块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者要求报价时,采取多轮竞价方式进行竞价。
(十二)16-01与16-04地块竞得者应当按照五星级酒店标准对16-01地块内的酒店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经营。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企业向市经合办提出申请(温籍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企业报名时须凭温州市侨办、台办的证明),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登记表(附件2);
2、异地温州商会会员单位须凭商会盖章认定证明(在申请表提出审核意见和加盖公章),温籍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须凭温州市侨办、台办的证明;
3、五家以上企业联合报名的协议书;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证明(属企业股东须提供)。
(二)申请企业凭市经合办出具的资格审核单,参加招投标报名。
五、申请企业应保证提供的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信息客观、真实,发现虚假伪造的,予以取消申请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